分类描述: 包括任何可以描述为/视为可作为两个或多个不同视听配件产品捆绑销售的产品,这类产品存在于不用模块中、但属于同一类,即包含在相同包装内的两个或多个视听产品配件。包括捆绑销售的耳机和麦克风等产品。分类决策过程中应去除免费物品。不包括蓄电池充电器/放电器和充电蓄蓄电池合产品。